1、开通条件
2、设置流程
主管通过“服务管理-流程管理-自定义流程”,业务类型选择“电子商业汇票”,点击“下一步”
输入交易密码,点击“增加流程”。
主管可根据操作需求按功能、账户+功能、账户+功能+金额自定义设置操作员流程。
提示:1)按功能设置流程时,则勾选所需功能并添加操作员,即默认所选功能为统一流程。
2)按账户+功能设置流程时,一个账户可分功能设置流程,全选功能设置为统一流程。每个操作员仍可以看到所有票据,包括无操作权限的票据。可以根据账户进行筛选,当选择无权限的账户下的票时,点击“下一步”报错;选择有权限的账户下的票,交易提交时,如指定复核员则需要选择复核员(多笔时,每一笔逐一选择,系统会默认一个复核员);如不指定复核员,系统会自动分配给流程设置的所有下一级复核员。
3)按账户+功能+金额设置流程时,大金额区间不包含小金额区间流程,分界点的金额归属于小金额流程。每个制单员仍可以查看所有超过本人操作权限金额的票据,但最后一级默认增加主管审核。
点击“结束订制”,即可完成电票流程的设置。
应答 (对方发送一张电票,如何签收?)
持票查询 (如何查询持有票据?)
提示付款 (票据到期后持票人如何收回票款?)
贴现 (票据未到期,持票人急于收回款项如何操作?)
背书 (如何将电票转让给他人?)
出票 (如何向对方发出电票?)
票据状态 (通过企业网银办理应答、出票、背书、提示付款操作时票据状态是如何显示的?)
1.电票业务操作时间:人行票据系统运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20:00,建行企业网银系统支持7*12小时(每天8:00-20:00)受理出票、交票、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等交易,但在人行票据系统非运营时间内提交的票据需等人行电票系统开放后发出。如果查询票据信息,建行企业网银系统支持7*24小时。
2.应答(对方发送一张电票,如何签收?)
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应答-申请”,选择“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签收票据。超过票据到期日后10天,则不能应答,电票会自动退回到对方。
3.持票查询(如何查询持有票据?)
客户登录网上银行,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查询-持票查询。
4.提示付款(票据到期后持票人如何收回票款?)
在票据到期日或到期日后10天内进行提示付款: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提示付款-申请”制单,然后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提示付款成功后,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待签收”。等待承兑银行将资金主动划给您后,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已签收”,次日票据状态为结清。如果超过到期日后10天但未超过一年提示付款,请在“逾期理由”栏删除系统提示信息并填入真实逾期原因,再提示付款。
注:
①线上清算(或称“自动”)是指通过人民银行的清算机制和本行账务系统等实现票据资金到账;线下清算(或称“手动”)是指由承兑人通过柜面、企业网银采取转账或电汇等渠道或方式完成票据资金付款。
“线上清算”一般票据状态与承兑人资金汇出相关,“线下清算”一般票据状态与资金是否汇出无关,如商业承兑汇票即使票据已结清,可能出票人根本未汇出资金。 ②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时,承兑人为建行,请选择“线下清算”(我行一般是一个小时处理一次,所以电票到期提示付款,一般是一个小时内会到账的。);承兑人为其它商业银行,请选择“线上清算”;承兑人是财务公司,请选择“线上清算”,如系统报错则选择“线下清算”(非直联财务公司承兑,为“线下清算”;直联财务公司承兑,“线上清算”和“线下清算”都可以选。) ③商承提示付款规则:客户清算方式选择手工时,我行不进行资金处理,对方应答后,票据状态会变为已结清,客户需要线下联系对方汇款。客户清算方式选择自动时,承兑人可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进行付款或拒绝付款。如承兑人收到该请求次日起第3日仍未应答的,我行系统自动进行如下处理:(1)该日ECDS营业截止时,承兑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同意付款,系统扣划承兑账户资金支付票款,并在下一日ECDS营业开始时代承兑人作出付款应答并代理签章;(2)该日ECDS营业截止时,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拒绝付款,系统在下一日ECDS营业开始时代甲方作出拒付应答并代理签章。
2.提示付款后,资金何时能到账户?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在收到票据后,如汇票未到期,则到期日将资金汇出;如汇票已到期,则在收到日将资金汇出。承兑人与提示付款人不在同一地市的,则可延长3天汇出资金。资金汇出后,按照转账到账时间确定。操作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查询-交易流水查询”可查看这笔单据状态以确认提示付款是否成功。若交易流水显示“复核中”,请客户使用主管盾进行单据审批。
5.贴现(票据未到期,持票人急于收回款项如何操作?)
若票据未到期需要提前收款,可申请贴现。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制单,然后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贴现申请成功后,开户行客户经理在CP系统进行相应操作,之后贴现金额转入客户的活期结算账户。
6.背书(如何将电票转让给他人?)
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背书-申请”制单,然后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提交后,票据状态为“背书待签收”。对方签收票据后,票据状态为“背书已签收”。
(注明不得转让、质押、提示付款、冻结要素的商业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票据是否允许背书由后端系统控制;背书不得附有条件;部分金额或两人以上的背书转让无效。)
7.出票(如何向对方发出电票?)
①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出票-出票申请”进行出票,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出票成功后票据状态为“提示承兑待签收”;
②开户行客户经理在CP系统进行承兑操作后,票据状态变为“承兑已签收”;
③制单员登录企业网银通过“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交票/退票”进行交票,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交票成功后票据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等待收款人签收票据。
8.票据状态(通过企业网银办理应答、出票、背书、提示付款操作时票据状态是如何显示的?)
(1)应答: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应答-申请”签收票据。这里票据状态可以是背书待签收,或者收票待签收状态。
(2)出票
第一步: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出票-出票申请”进行出票,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出票成功后票据状态为“提示承兑待签收”;
第二步:您的开户行客户经理在CP系统进行承兑操作后,票据状态变为“承兑已签收”;
第三步:制单员登录企业网银通过“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交票/退票”进行交票,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交票成功后票据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等待收款人签收票据。
对方接受票据后提示“收票已签收”。
(3)背书
背书转让,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背书-申请”制单,然后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提交后,票据状态为“背书待签收”。对方签收票据后,票据状态为“背书已签收”。
(4)提示付款
在票据到期日或到期日后10天内进行提示付款:制单员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提示付款-申请”制单,然后按照票据流程进行复核。提交后,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待签收”。
承兑行将资金汇划后,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已签收”,次日票据状态为结清。
9.如何修改电票业务的联系电话?
答:主管点击“票据业务-电子商业汇票-签约管理”,选择“手机号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