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积分累计标准
1.人民币消费金额累计等值积分,基本积分在卡片有效期内常年有效;
2.外币消费积分以一定时期内人民币与外币汇率为基础;
3.特殊卡种的基本积分累计标准,按特殊卡种确定的规则执行。
(二)积分兑换
1.积分礼品兑换: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申请兑换各类礼品及服务。
2.积分商户兑换:指我行与特定商户合作,通过商户POS机或网上支付,为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和消费。具体商户:海信广场,500积分兑换1元;星辉影院,500积分兑换1元。
3.积分礼品换购:在龙卡商城购物时,可选择使用信用卡积分支付消费款项。
4.积分兑换善融商务电子劵:500积分兑换1元电子券,有效期为兑换之日起6个月。
5.积分换油充值:汽车卡等指定信用卡。
6.积分定向兑换:航空联名卡、上海大众龙卡等指定信用卡积分全额兑换指定的联名方和外部服务方的产品、航空里程、服务等,不参加其他类型的兑换。
7.积分兑换年费和服务费:规定卡种的客户可申请。
8.其他我行规定的积分兑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