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龙卡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3年5月27日推出新一代住房公积金龙卡。
●住房公积金卡升级为IC芯片卡,提高安全等级
住房公积金龙卡由磁条卡升级为IC芯片卡,安全性大大提高,可有效保障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安全。同时,借助金融IC 卡技术,新住房公积金龙卡功能扩展空间大,为进一步创新住房公积金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新开户职工免填申请表,办新卡免收工本费
2013年5月27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为职工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首月汇缴的同时,系统自动为新开户职工申请制作住房公积金龙卡,免去职工填写《申请表》和单位申请的步骤。同时,单位在领卡时只需提供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卡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013年5月27日前已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尚未制作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单位仍可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为职工申请制卡。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的职工个人也可到开立个人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龙卡,新卡不收取工本费。
●制新卡最快7个工作日,比原来缩短8个工作日
单位或职工个人申请制作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自新开户职工首月汇缴资金到账或分中心、管理部受理申请后下一个工作日起,市内六区7个工作日完成制卡,其他区县9个工作日完成制卡,分别比以前缩短8个工作日和6个工作日。
●取消密码信封
住房公积金龙卡住房资金账户和储蓄账户统一为系统预设初始密码,不再随卡发放住房公积金龙卡储蓄账户密码函件。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龙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应本人持身份证件和住房公积金龙卡到市公积金中心任一区县管理部柜台更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首次办理银行储蓄业务持身份证件和住房公积金龙卡到建设银行任一储蓄网点柜台更改储蓄账户初始密码。
●任一建行储蓄网点均可申请更换住房公积金卡
新卡发行后,职工原持有的住房公积金龙卡磁条卡仍可继续使用,职工也可持原住房公积金龙卡及身份证件到建设银行任一储蓄业务网点自愿申请更换新一代住房公积金龙卡。更换新卡后,住房公积金龙卡卡号不变,职工以住房公积金龙卡办理的住房贷款还款代扣业务、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均不受影响,职工无须办理相关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