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贷”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借款人购房申请贷款时,因还贷能力不足或贷款期限过短而无法满足贷款需求的,通过选择自己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与自己共同偿还贷款。
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在法律责任上,同时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一)“合力贷”个人贷款适用范围
凡在我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自营性个人私产住房贷款或个人商业用房再交易贷款的借款人均可以增加共同借款人,申请“合力贷”个人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的范围
1.凡与借款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包括父母与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夫妻关系,且按照自营性个人贷款的有关规定具备贷款的主体资格、符合贷款条件的,均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
2.借款人以配偶收入作为共同还款来源的,借款人的配偶可以不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收入不纳入贷款的还款来源。
3.借款人只可提供一名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的确定
1.将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合并计算后,确定贷款额度。
2.以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最长可贷年限确定贷款期限。
3.贷款最高额与贷款最长期限,应同时根据贷款用途、所购房建筑面积、担保方式的不同确定。
4.贷款截止日不超过男65岁、女60岁的年龄上限。
(四)有关“合力贷”产品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规定,应根据贷款用途的不同,执行相应的贷款办法。
(五)对“年满18岁子女作为借款人(购房人)、其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为非购房人)或父母作为借款人(购房人)、年满18岁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为非购房人)”贷款购房时的相关政策规定
1.贷款额度的确定。将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收入合并计算后,确定贷款额度。
2.贷款期限的确定。以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最长可贷年限确定贷款期限。
3.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的确定。受理贷款时只调查借款人家庭已有房产套数情况,并根据借款人家庭已有房产套数情况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不考虑共同借款人家庭已有房产套数情况。
4.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