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
Ⅰ类户是“钱箱”,个人的工资收入等主要资金来源都存放在该账户中,安全性要求较高,主要用于现金存取、大额转账、大额消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公用事业缴费等。
Ⅱ类户是“钱夹”,个人日常刷卡消费、网络购物、网络缴费通过该账户办理,还可以购买银行的投资理财产品。
Ⅲ类户是“零钱包”,主要用于金额较小、频次较高的交易。
开立账户要知道
1.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有权拒绝开户:对单位和个人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示辅助证件,单位和个人拒绝出示的;单位和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账户的;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3.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 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人民银行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4.发现个人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的,银行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被冒用的身份证件移交公安机关。
5.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将暂停其非柜面业务,银行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开立账户要注意
个人不要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信息和存取工具,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为防止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请在办理业务时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如实填写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机构确认您的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
对长期不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及时作好销户处理, 避免产生年费和账户管理费, 造成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