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03〕第3号令)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4月16日起,建行浙江省分行辖内跨地区个人人民币通存通兑业务将实施收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见下表):
省内跨地区个人人民币通存通兑 (含存折、存单、借记卡、准贷记卡) |
收费标准 |
异地通存(转账) |
按交易金额的0.5%收取,最低2元,最高50元 |
异地通兑 |
按交易金额的1%收取,最低2元,最高100元 |
通过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办理上述业务按标准价格下浮50%(最低价不下浮)执行。
二、交易渠道: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电子银行等。
其他未尽事宜,敬请垂询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95533 客户服务热线。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