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要求,为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我行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对企业网银交易限额进行如下调整:
一、统一调整企业网银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限额及笔数为:日累计限额50万元人民币(含)、日累计笔数20笔(含)、年累计限额1.25亿元人民币(含)。如有超出限额交易,请至开户网点柜面办理。本次限额调整仅针对企业网银转账交易。对于在此之前已与我行约定设置限额的客户,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二、因经营需要对上述限额申请调整的客户,请及时至开户网点办理,以免影响资金使用。我行将结合贵单位的实际经营需求,客观、合理地设置限额。
三、对于符合涉赌涉诈及涉嫌犯罪活动相关线索账户,我行将采取临时性交易限制措施。
感谢您对建设银行的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帮助,敬请致电您的开户网点或客服热线95533。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区分行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