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的要求,我行将企业网银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最高限额、笔数限制和年累计最高限额分别调整成为:日累计最高限额50万元人民币(含)、日累计笔数至多20笔(含)和年累计最高限额1.25亿元人民币(含),并自2020年11月9日起执行。如您需设置个性化非同名转账限额,请及时咨询开户网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2020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