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截至2019年4月30日,我行对尚在存续期的乾元津享型理财产品投资运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产品期次
乾元津享型理财产品2018年第80、186、193、197、200、203、206、208、209、211、212、214、217、218、219、220期,2019年第2、4、5、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期,津春满盈2018年第1、2期,扶享2019年第1,、2、3期,津特享2019年第1期。
二、投资范围
乾元津享型理财产品2018年第203、206、208、209、211、212、214、217、218、219期,2019年第5、7、9、10、11、12、14、15、16、18、19、20、22、23、24、25、26、27、28、29、30、32、33、34、35、36、38、39、40、41、42、44、45、47、49、51、52、53、54、55、56、57、59、60、61、62、63、64、65、66、67、68、69期,津春满盈2018年第1、2期,扶享2019年第1,、2、3期,津特享2019年第1期募集资金投资于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项下的债权类资产、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其中,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20%,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8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不超过70%。
乾元津享型理财产品2018年第186、193、197、200、220期,2019年第2、4、8、13、17、21、25、31、37、43、46、48、50、58、70期募集资金投资于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项下的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其中,股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70%,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80%,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不超过70%
依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要求,现对天津分行“乾元”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清单披露如下:
融资客户名称 |
交易结构 |
剩余融资期限(天) |
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211 |
天津市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41 |
天津市双港经济发展管理服务中心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205 |
天津鑫泰鼎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335 |
中铁十八局集团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426 |
中铁十八局集团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426 |
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1248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204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221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241 |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346 |
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611 |
三、产品整体运作情况
(1)自以上产品成立起至本报告日,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报告日,所有投资资产正常运营,未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3)以上产品自成立至本报告日,没有发生涉诉及诉讼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