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截至2019年1月31日,我行对尚在存续期的乾元津享型理财产品投资运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产品期次
乾元津享型理财产品2018年第54、80、116、119、125、131、136、137、140、141、143、144、149、150、156、157、160、162、163、165、、166、167、168、170、171、172、173、175、176、177、178、180、181、183、184、185、189、186、187、188、190、191、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7、218、219、220、221期,2019年第1、2、3、4、5、6、7、8、9、10、11期,津春满盈2018年第1、2期,扶享2019年第1,、2期。
二、投资范围
乾元津享型理财产品2018年第54、116、136、140、141、143、149、156、162、165、166、167、168、171、172、173、176、177、178、181、183、184、185、187、188、190、191、192、194、195、196、198、199、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7、218、219、221期,2019年第1、3、5、6、7、9、10、11期,津春满盈2018年第1、2期,扶享2019年第1,、2期募集资金投资于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项下的债权类资产、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其中,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20%,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8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不超过70%。
乾元津享型理财产品2018年第119、125、131、137、144、150、157、160、163、170、175、180、189、186、193、197、200、220期,2019年第2、4、8期募集资金投资于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项下的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其中,股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70%,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80%,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不超过70%
依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要求,现对天津分行“乾元”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清单披露如下:
融资客户名称 |
交易结构 |
剩余融资期限(天) |
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300 |
天津市古柳建设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84 |
天津市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130 |
天津市双港经济发展管理服务中心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294 |
天津鑫泰鼎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424 |
中铁十八局集团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515 |
中铁十八局集团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515 |
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1337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293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310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330 |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435 |
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700 |
三、产品整体运作情况
(1)自以上产品成立起至本报告日,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报告日,所有投资资产正常运营,未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3)以上产品自成立至本报告日,没有发生涉诉及诉讼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