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卡送好礼,100元好利来蛋糕券任性送
发布时间:20181024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我行龙卡信用卡的新客户,活动期间每个客户限赠一次。
三、活动内容:
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我行办理龙卡信用卡的新客户,核卡后30天内完成激活且任意消费3笔,可获赠100元好利来电子代金券一张,活动期间每个客户限赠1次。每月限前10000名,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四、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对象仅限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办理龙卡信用卡的新客户(新客户指首次申请龙卡信用卡主卡的中国大陆居民,仅申请附属卡或主附卡同时申请时附属卡客户不参加本次活动),活动期间每个客户限赠一次。
- 参加活动客户的申请与消费时间均需在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消费时间以建行系统的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 好利来电子代金券获奖名额,根据客户核卡后30天内满足任意消费3笔中最后一笔消费的建行系统记账时间,按每个自然月统计排序,即从每个月1号开始排序,每月限前10000名,先到先得。交易包含线上线下消费(退货交易不参与活动)。
- 符合获赠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建行将通过106980095533短信平台推送获赠通知到客户申办龙卡信用卡时在我行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上。收到短信后,持卡人需登录建行手机银行,通过“悦享生活”,使用申办龙卡信用卡时在我行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登录“天津惠”,在“信用卡赠券专区”-“我的优惠券”中查看100元好利来电子代金券。电子代金券不找零、不可折换现金,使用规则遵守提供电子代金券之商户规定。
- 100元好利来电子代金券有效期2个月,以券面实际展示为准,客户应在收到获赠通知短信后30天内领取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电子券过期自动作废。
- 活动结束30天内客户未提出异议。我行将默认为客户对活动无异议。
7.如活动期间客户所持龙卡信用卡已销户、冻结、有逾期欠款未归还、套现,或有其他违反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本活动规则或建行其他相关规定,建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 本活动详细办法以现场公告及建行网站(www.ccb.com/tj)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约定条款执行。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及绑定“建行天津”官方微信。
9.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相应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
10.建行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修订本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活动时间及奖励方式等),并经相关途径(如我行网站、对账单、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