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我行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在2018年清明节假日期间(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7日)平稳进行,现将有关交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
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二、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
(一)2018年4月5日(周四)至4月6日(周五)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正常进行。
(二)2018年4月7日(周六)凌晨4: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三)2018年4月9日(周一)上午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三、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
2018年4月4日(周三)下午15:30起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下午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2018年4月9日(周一)恢复正常交易。
四、个人黄金积存业务
(一)2018年4月5日(周四)至4月6日(周五)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正常进行。
(二)2018年4月7日(周六)及4月8日(周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
(三)2018年4月9日(周一)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五、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
(一)2018年4月5日(周四)至4月6日(周五)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正常进行。
(二)2018年4月7日(周六)凌晨4: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停止交易。
(三)2018年4月9日(周一)上午9: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中国建设银行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