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
1.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
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
(1)6月9日至6月10日,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正常进行。
(2)6月11日凌晨4: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3)6月13日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3.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
6月8日15:30起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6月13日恢复正常交易。
4.个人黄金积存业务
(1)6月9日及6月10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正常进行。
(2)6月11日及6月12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
(3)6月13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5.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
(1)6月9日至6月10日,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正常进行。
(2)6月11日凌晨4: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停止交易。
(3)6月13日9: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
6月11日北京时间4:00收盘,6月13日北京时间7:00开盘,假日期间正常运行。
三、记账式债券柜台业务和储蓄国债业务
1.记账式债券柜台业务
6月8日至6月11日,休市四天。6月12日正常办理业务。
2.储蓄国债业务
建设银行全年均可办理储蓄国债提前兑取业务;如遇法定节假日为储蓄国债发行期,建设银行还可为客户提供国债账户开户和销售业务。
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