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主题:
“龙卡分期惠”之“太平意外险分期零费率”
2、活动时间:
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活动区域范围:
上海地区
4、活动对象:
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卓越商务卡—单位商务卡除外)
5、活动内容:
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12月31日,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自行拨打太平人寿保险电话投保专线或接到我行外呼中心电话021-23099530营销并办理“悦享太平”返还型意外险保障计划并且在太平人寿保险专用分期POS机上当场刷龙卡信用卡办理分期付款的,可享受12期0首付、0手续费特惠。分期成功的客户还可获赠一份高端客户专属的“吉祥三宝出行卡”。
“吉祥三宝出行卡”包含10万的私家车、客车意外保额,20万轮船意外保额,30万列车意外保额及50万航空意外保额,限量1000份,送完即止。
太平人寿保险电话投保专线:021-62726799或4008688888(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7:00)。
建行上海外呼中心021-53083895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6、活动规则:
(1)本活动对象为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卓越商务卡—单位商务卡除外)(以下简称“持卡人”)。
(2)“12期0首付、0手续费”优惠为成功办理分期付款交易的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专享,一次性全额支付不参与本活动。如持卡人当场无法成功办理分期付款业务,则视作放弃参加本活动。
(3)购买同一件商品不得拆分,单张签购单只可享受一次12期“0首付、0手续费”特惠。
(4)持卡人所购商品及服务均由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提供,太平人寿承担所有与商品及商品销售有关的责任;建行仅提供金融付款业务,与太平人寿之间无代理、经销、担保等关系。持卡人若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其他相关事宜发生争议,应与太平人寿协商处理。在争议处理过程中,持卡人仍应继续按上述约定偿还所欠债务。前述争议不影响建行对持卡人所欠债务进行追偿的权利。若持卡人发生退货,退货流程按太平人寿相应规定及建行分期流程办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执行。
(5)建行上海市分行保留拒绝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不良账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的持卡人参与本次活动的权利。本活动详细办法以活动现场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中国建设银行相应业务管理办法、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对本次活动有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现场)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