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经营性贷款借款人:
根据国家对经营性贷款资金用途的管理规定,现将贷款资金合规使用要求提示如下,请确保合规使用。经营性贷款资金仅用于满足本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得用于以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用于购房;
2.不得用于股票等有价证券投资、股本权益性投资、理财产品、期货买卖,不得用于民间借贷;
3.不得挤占、挪用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4.不得将贷款资金转至关联企业或除贷款企业外的第三方使用;
5.不得用于归还本企业或企业主个人在其他金融机构(含网贷机构)的债务,或因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而产生的负债;
6.不得用于归还股东借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购置贷款除外)、股权等投资;
7.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以及其他不合规领域和用途;
对于存在违规使用贷款资金问题的,我行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借款合同约定,相应采取回收贷款、压降额度或者禁止准入等措施,并追究客户相应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分行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