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
1.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
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
(1)9月15日(周四)至9月16日(周五),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正常进行。
(2)9月17日(周六)凌晨4: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3)9月19日(周一)上午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3.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
9月14日(周三)下午15:30起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下午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9月19日(周一)恢复正常交易。
4.个人黄金积存业务
(1)9月15日(周四)及9月16日(周五)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正常进行。
(2)9月17日(周六)及9月18日(周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
(3)9月19日(周一)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5.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
(1)9月15日(周四)至9月16日(周五),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正常进行。
(2)9月17日(周六)凌晨4: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停止交易。
(3)9月19日(周一)上午9: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二、记账式债券柜台业务和储蓄国债业务
1.记账式债券柜台业务
9月14日-9月17日,休市四天。9月18日(星期日)正常办理业务。
2.储蓄国债业务
建设银行全年均可办理储蓄国债提前兑取业务;如遇法定节假日为储蓄国债发行期,建设银行还可为客户提供国债账户开户和销售业务。
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