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贵金属业务
1.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
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
(1)4月30日凌晨4: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2)5月2日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3.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
4月29日15:30起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5月3日恢复正常交易。
4.个人黄金积存业务
假日期间,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正常进行。4月30日及5月1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5月2日恢复正常交易。
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
4月30日北京时间4:00收盘,5月2日北京时间7:00开盘,假日期间正常运行。
三、记账式债券柜台业务和储蓄国债业务
1. 记账式债券柜台业务
4月29日至5月2日,休市四天。
2. 储蓄国债业务
建设银行全年均可办理储蓄国债提前兑取业务;如遇法定节假日为储蓄国债发行期,建设银行还可为客户提供国债账户开户和销售业务。
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