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贵金属业务
1.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
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
个人账户贵金属(账户金、银、铂,下同)及双向业务正常进行,详细安排如下:
(1)2014年10月1日(周三)至10月3日(周五)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正常进行;2014年10月4日(周六)凌晨4: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2)2014年10月6日(周一)上午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3.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的公告》和《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现将我行国庆节期间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交易安排。我行自9月30日(周二)下午15:30起停止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相关交易、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10月8日(周三)恢复正常交易。
(2)开销户等业务安排。在2014年9月30日下午18:00至10月8日上午8:00期间,我行将停止办理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开销户等业务,10月8日(周三)上午8:00之后恢复。
(3)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的调整安排。为防范节日期间国际市场黄金、白银价格大幅波动,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行对Au(T+D)、mAu(T+D)和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自2014年9月29日(周一)收盘清算时起,我行Au(T+D)和mAu(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5%调整为1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6%调整为8%;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5%调整为1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8%调整为11%。
若9月29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调整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2014年10月8日(周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我行Au(T+D)和mAu(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5%,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6%;我行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5%,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8%。
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
2014年10月4日北京时间4:00收盘,10月6日北京时间7:00开盘。
三、记账式国债柜台和储蓄国债业务
1.记账式国债柜台业务
2014年9月30日至10月7日,休市八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正常办理业务。
2.储蓄国债柜台业务
建设银行全年均可办理储蓄国债提前兑取业务;如遇法定节假日为储蓄国债发行期,建设银行还可为客户提供国债账户开户和销售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