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客户:
兹因当前内外部经济形势变化,宁波分行“乾元”2011年第6期信托受益权转让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项下并购主体(春和集团)已不能按原并购计划实现预期的并购目标。为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避免次级投资者继续承担额外的担保风险,经我行与相关机构协商,同意春和集团先行归还8亿元固定利率资金本息,同时我行将提前兑付8亿元固定收益的优先级理财产品。
根据《“乾元”2011年第6期信托受益权转让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次级)》(下简称《产品说明书》)第七条“信息披露”的规定,现特向次级产品投资者告知如下:
1.我行将于本月完成8亿元优先级产品本金及收益的兑付;
2.优先级产品兑付后,依照《产品说明书》第一条“产品要素”规定的“次级投资者对优先级投资者本金收益所承担的保障性义务”将就此免除;
3.优先级产品兑付完成后,在剩余2亿元次级理财产品的存续期内,次级产品投资者的权益仍按原产品说明书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