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乾元-并购融资”信托贷款类2010年第10期理财产品(以下称“理财产品”)说明书“六 提前终止”之“3”的约定: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借款人全额提前还款,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 因借款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向我行、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交了提前还款申请书,我行将行使提前终止权,计划于2011年7月7日提前终止理财产品。该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兑付依据原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执行。 特此通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201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