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0年柜台业务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债字〔2009〕79号)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行个人黄金业务与记账式国债柜台业务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黄金业务休市安排 1.个人实物黄金业务安排 中秋节期间,个人实物黄金业务于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30停止交易,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恢复报价。 国庆节期间,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30停止交易,20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恢复报价;20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下午15:30停止交易,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恢复报价,随后交易安排照常。 2.个人账户黄金业务安排 2010年9月19日休市。 2010年9月22日、23日、24日中秋节期间,我行个人账户黄金业务交易照常,至9月25日(星期六)凌晨4:00停止交易;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7:00恢复交易。 2010年10月1日交易照常,至10月2日(星期六)凌晨4:00停止交易;10月4日(星期一)上午7:00恢复交易,5日、6日、7日交易照常,至2010年10月9日(星期六)凌晨4:00停止交易;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7:00恢复交易,随后交易安排照常。 二、记账式国债柜台业务休市安排 1.中秋节 2010年9月21日—24日,休市四天,2010年9月25日(星期六)恢复办理业务。2010年9月19日(星期日)照常办理。 2.国庆节 2010年9月30日至10月7日,休市八天,2010年10月8日恢复办理业务。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2010年10月9日(星期六)照常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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