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改进银行服务,鼓励客户应用电子渠道自助办理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行决定自2009年3月30日起对电话银行转账类手续费优惠标准进行调整。新优惠标准按照我行柜面转账类服务价格的5折执行,即异地汇款和个人对公汇划手续费按交易金额的0.25%,最低2元,最高25元执行;跨行转账手续费按交易金额0.5%,最低2元,最高25元执行。建行账户同城转账免收手续费。
同时,全国各地个人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向四川、重庆、甘肃的异地汇款、跨行转账、个人对公汇划按照我行公布的价格标准恢复收费。为方便客户支援灾区的灾后重建,您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系统已开通的“公益捐款”功能进行爱心捐款,通过该功能的捐款,将免收手续费。
如果您有其它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33,也可登录建行宁波市分行网站(http://www.ccb.com/nb)查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2009年3月20日
附表:
个人客户应用电话银行手续费标准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按交易金额比率) |
|
异地汇款 |
0.25% |
最低2元 最高25元 |
跨行转账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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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对公汇划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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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转账 |
免收手续费 |
以上标准于2009年3月30日起实行,且以当地分行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