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持卡人,附属卡及商务卡不参加活动。
折扣礼——持卡人办理账单分期享手续费率最优8折。
期数 |
3期 |
6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基准费率 |
0.75% |
0.70% |
0.60% |
0.60% |
0.62% |
单笔1万元以下 (8.5折) |
0.64% |
0.60% |
0.51% |
0.51% |
0.53% |
单笔1万元(含)以上 (8折) |
0.60% |
0.56% |
0.48% |
0.48% |
0.50% |
注:每期(月)手续费= 分期本金×手续费率,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
(四)申请渠道
1.手机银行
登录“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依次点击“信用卡-账单分期”。
2.微信
微信关注“中国建设银行”并绑定信用卡,依次点击“信用卡-账单分期-点击这里,申请账单分期”。
3.短信
使用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编辑短信“CCZZ#卡号末4位#申请金额#申请期数”发送至95533。
4.网银
登录个人网上银行,选择“信用卡-信用卡分期-账单分期申请”。
5.信用卡网站
登录建行网站www.ccb.com,依次点击“我的信用卡-分期-账单分期-本期账单-账单分期申请”。
6.电话
请拨打95533根据自助语音提示申请。
7.自助柜员机(取款机、存取款机、查询机)
请将龙卡信用卡插入建行ATM,选择“信用卡分期-账单分期申请”。
8.智慧柜员机
请在建行智慧柜员机刷卡或读身份证,选择“信用卡-账单分期”。
(五)活动细则
1.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附属卡及商务卡不参加活动。
2.本活动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以账单分期成功交易时间为准。如持卡人申请时间与我行系统记录不符,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
3.持卡人在每个账单周期只能申请一次账单分期,两次申请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0天。手机银行、微信、短信、网银、信用卡网站、电话(自助语音)、自助柜员机、智慧柜员机渠道单笔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4.持卡人已成功办理账单分期,如申请提前还款,经建行确认后为持卡人终止其分期业务,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同时,持卡人须一次性支付剩余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续费。
5.持卡人办理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前,均应仔细阅读并同意账单分期约定条款。持卡人申请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清楚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分期付款约定条款(详见建行网站www.ccb.com)。
6.撤销或提前终止的账单分期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
7.持卡人有义务按约定偿还信用卡欠款。若持卡人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账单分期约定条款,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参与套现或违法交易等情况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资格。
8.本业务详细办法以建行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保留相关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公告后生效。
9.对本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建行网站信用卡频道(creditcard.ccb.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