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决定于2010年1月25日起调整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提高个人外汇买卖交易点差,即在总分行平盘买/卖价格基础上由原来的减/加2个基本点提高至10个基本点。
2、缩短个人外汇买卖实时成交时间控制(渠道),即将“二次确认时间”由目前的10秒缩短为6秒。
为了保证此次调整的顺利进行,我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将于2010年1月25日正常交易。如遇特殊情况需延后开盘,我行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