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4年9月23日-2014年10月14日 活动对象:湖南地区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商务卡除外),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简称“持卡人”。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龙卡信用卡至全省国美电器指定门店购买单件商品单笔消费满人民币500元及以上,即可现场办理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并享3期、6期“0首付、0利息、0手续费”分期优惠。 活动细则: 1.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商务卡除外,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以下简称“持卡人”。 2.本次活动的活动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10月14日,如持卡人签购单记录与银行系统记录不符,以银行系统记录为准。 3.活动期间,持建行信用卡至国美电器指定门店购买单件商品单笔消费满人民币500元及以上,即可现场办理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部分品牌不参加此次活动,具体可分期商品以门店公布为准。 4.本次优惠活动限持卡人在商户店内通过pos机具现场完成的分期消费。 5.活动期间,现场成功办理3期、6期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的持卡人即可免除该笔分期交易的持卡人手续费(部分品牌除外)。客户办理12期或24期分期付款业务的手续费标准分别为4%和8%。 6.持卡人如有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逾期还款、卡片已冻结或有其他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或相关业务约定条款等情形的,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与本活动的资格。 7.建设银行仅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所购商品均由国美提供,商户承担所有与商品及商品服务有关的责任;持卡人与商户或其他相关方之间的与商品及商品服务有关的任何纠纷,由持卡人与商户协商处理,与建设银行无关。 8.本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建设银行保留相关解释、调整及更改本活动条款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建行网站)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