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银行房贷两级分化 建行叫停小企业开发贷
发布时间:20120412
【据《21世纪经济报道》10日报道】4月9日,接近建设银行的人士透露,该行近期已向全国38家分行下发2012年房地产行业信贷调整的文件(下称35号文),明确开发贷款全年增速不得高于10%,其中住宅类开发项目贷款新增占比不得低于80%。
建行还对新增贷款的同业占比也做了严格规定,即一级分行新增开发贷款在四大行的占比,原则上不得高于新增对公贷款的占比。
从上市银行已披露年报来看,房地产行业贷款已然呈现出明显的分水岭。
尽管全行业普遍压缩房地产贷款,但建行、中行、交行、华夏、中信等上市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余额仍小幅上升,个别银行甚至出现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和占比、不良余额和不良率多升的局面。
这次,建行将主要风险引爆点对准了抗压能力较弱的中小房地产商,规定“分支机构不得对小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纳入小企业(含中小型、小型、微小型)管理,不适用普通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建行还对开发贷集中度作了明确规定——开发贷占对公贷款比例超过15%的一级分行、各限购地级市所在地分行,应严格控制新增贷款投放,降低集中度。
在产品配置方面,建行要求38家分支机构,严禁为其项目债及理财产品提供保证;严格控制针对房地产企业或土地储备机构的理财产品。
“小房地产商肯定要倒掉一批。”4月9日,某国有大行房地产金融部人士告诉记者。3月30日,浙江余杭法院已受理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破产清算案。
建行出手控制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背后,恰是2011年该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不良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悄然出现了反弹。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建行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了62.03亿元,其中房地产业不良贷款就有19亿元;同时不良率也略有上升至1.85%。从余额来看,房地产开发类贷款余额4191.6亿元,增幅仅0.16%,新增额为五年最低。
建行首席风险官黄志凌介绍,房地产贷款存在两个口径,一为银行自身按产品分类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按此口径,建行去年相关不良贷款仅增加几千万;二为国家统计局行业分类的口径,包括了广义的开发贷款及其他相关贷款。
建行除了严控开发贷的集中度和对小企业的开发贷,也对贷款期限作了明文规定。“普通商品住宅开发贷款和普通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自营性商用物业开发贷款一般不得超过5年,最长不得超过10年。其他贷款品种期限应严格执行各产品贷款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期限。”不过,一位国有大行人士认为建行此举是“明紧暗松”——2012年建行开发贷全年增速不得高于10%,远高于去年不到0.16%的实际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