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5年11月11日-11月22日
活动对象:本活动对象为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商务卡除外),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以下简称“持卡人”。
活动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华路1号新玛特购物广场
活动内容:
活动一:信用卡分期专享折上折
2015年11月11日-11月15日,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在新玛特购物广场刷卡分期购买店内商品,可在商场原有折扣上再享9.5折优惠,更享3期、6期享0利息,0手续费优惠。
活动二:信用卡刷卡专享分级赠礼活动。
2015年11月16日-11月22日,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在大商新玛特购物广场当日刷卡消费满足以下条件,可获赠礼品一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消费条件 |
礼品名称 |
礼品数 |
单卡每日累计消费满377元(含)以上 |
10元商场超市购物券 |
60份/天 |
单卡每日累计消费满677元(含)以上 |
20元商场超市购物券 |
40份/天 |
单卡每日累计消费满1277元(含)以上 |
40元商场超市购物券 |
20份/天 |
合计 |
120份/天 |
活动细则
1.活动时间:2015年11月11日-11月22日
2.活动对象:本活动对象为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商务卡除外),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
3.奖励条件:活动期间,每卡每日限参加一次;每日每卡刷卡分期额度起点为500(折算后),活动期间分期总额限量150万,刷卡赠礼每日限120份,先到先得,赠完为止;
4.礼品兑领方式:须凭当日购物小票(或收银单或签购单)和同卡号龙卡信用卡于活动期间至商场指定地点签字领取建行礼品。刷卡签购单银行联领取礼品后现场工作人员需收回。礼品不可带领。商场超市购物券使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商场所有。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5.退货规定:撤消或退货的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
6.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规定: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活动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持卡人若在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7.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拒绝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不良账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的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权利。
8.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建设银行对本次活动有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现场公告后生效。
9.本活动详细办法以互动现场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建设银行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等约定条款执行。对于相关活动规则如有疑问,拨打建设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客服电话:0452-246253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