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5日
活动对象:本活动对象为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持卡人(商务卡除外),信用卡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以下简称“持卡人”。
活动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100号
活动内容:
活动一:中央红龙卡会员刷卡特别礼
2015年11月6日-8日,持建行中央红联名卡在中央商城刷卡购物的客户,当日单卡累计消费满1888元(含)以上,可按其消费金额比例计算兑换金额,兑换哈尔滨中央商城电子购物券。(客户自行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储值金额四舍五入至元位)
持中央红联名信用卡消费1888(含)以上,可按其消费金额的5%比例计算兑换金额。持中央红联名借记卡消费1888(含)以上,可按其消费金额的3%比例计算兑换金额
活动二:龙卡享惊喜
1.2015年11月14日-15日:举办“建行会员专场”;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优质客户尊享中央商城VIP会员的专属折扣。
2.活动当天持建行信用卡分期购物折上再享9.5折优惠,持卡人可享受零利息、零手续费优惠。
活动三:办信用卡、扫二维码现场送好礼
活动现场办理信用卡、扫微信二维码成功绑定建行卡均有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其他合作商户促销活动、领奖地点以店内告知为准,详见商户现场信息。
活动条件:
(一)中央红龙卡会员刷卡特别礼:
1.本活动仅限“建行中央红联名卡“持卡人(含信用卡、借记卡)参与。
2.本活动购物券金额共计:壹拾万元,数量有限,先到先得,赠完为止。(本活动不含团购及购买中央商城购物卡的客户)
3.活动期间,每日每人仅限持单张银行卡参与活动一次,每卡最高返现1000元,每卡日限参与活动一次,购物券数量有限 赠完为止。
4.中央商城电子购物券使用说明:有效期: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29日;使用范围:中央商城1-5楼均可使用,电子购物券具体使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商城所有。
5.持卡人活动当日需凭购物凭证、POS签购单、同卡号中央红联名龙卡至中央商城指定地点领取购物券,领取时间为中央商城当日营业时间,过期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礼品时工作人员收回刷卡签购单银行专用栏。
6.活动期间及活动结束后,已领取建行活动发放的中央商城购物券的持卡人,如需办理退换货,需将购物券等值退回;如不能退回,需扣除等值购物券现金后方可理退货手续。
(二)龙卡享惊喜:
1.本活动2为中国建设银行新阳支行龙卡信用卡分期活动,仅限龙卡信用卡客户参加,11月14-15日,建行龙卡信用卡客户在中央商城分期付款购买店内商品可享受店内原有折扣基础上再享9.5折优惠,3期、6期 0利息,0手续费优惠分期使用的龙卡信用卡不包含商务卡。
2.本活动限单张信用卡,11月14日至15日建行会员专场活动期间每日每卡累计刷卡分期额度为500-20000元(折算后),活动期间分期总额限量,每日分期总额度限额,先到先得,赠完为止。
活动细则:
1.活动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
2.活动对象:本活动对象为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龙持卡人(商务卡除外),信用卡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活动一仅限中央红联名卡客户参加。
3.礼品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可折换现金。礼品一经兑换,不可随意调换。任何有关礼品的质量和服务之责任,将由礼品供应商或合作商负责。
4.退货规定:撤消或退货的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持卡人在领取赠品之后若发生退货行为而未达赠礼条件,赠品需一并退回,若无法退回,建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持卡人对应信用卡账户中扣除赠品相应金额。
5.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规定:刷卡分期购买商场储值卡不参加本次活动。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获赠礼品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持卡人若在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6.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拒绝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不良账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的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权利。
7.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建设银行对本次活动有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现场公告后生效。
8.本活动详细办法以互动现场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建设银行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等约定条款执行。对于相关活动规则如有疑问,拨打建设银行哈尔滨新阳支行客服电话:0451-84654989或84651713咨询。
9.活动商户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100号;服务电话:0451-84692106;营业时间:9:30-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