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3年7月20日—7月28日
活动对象:建行龙卡持卡人(含信用卡、借记卡)
活动内容:
一、建行龙卡消费冠军礼
活动期间,持建行龙卡在麦凯乐刷卡购物,当日累计消费金额第一且消费金额达到2万元(含)以上的,可获赠价值1000元的麦凯乐购物卡壹张,消费金额相同时,以签购单时间为准,在前者优先,每日壹份,活动期间共9份。
二、建行龙卡消费满额礼
活动期间,建行龙卡持卡人在麦凯乐当日刷建行龙卡消费满足以下条件者,可获得礼品一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消费条件 |
礼品名称 |
礼品份数 |
每卡每日消费满888元(含)以上 |
米旗蛋糕券两张 |
40份/天 |
每卡每日消费满2088元(含)以上 |
万达电影票两张 |
40份/天 |
(合作商户促销活动以店内告知为准,详见商户现场信息。)
活动细则:
1.活动期间,须凭当日购物小票(或收银单或签购单)和同卡号建行龙卡至商场指定地点签字领取消费满额礼品。礼品仅限消费当日领取,礼品不可他人代领。
2.同一持卡人名下主卡、附卡分别计算。每卡每日限获赠礼壹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即止。
3.每日每档限量,不可折现,“消费满额礼”不同阶层礼品不可兼得,超出部分不再累计赠送,同一商品不可分单购买。
4.“消费冠军礼”全部获奖名单将于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麦凯乐贵宾厅公布,建行工作人员将按照客户会员资料中所留电话号码,于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通知。获“消费冠军礼”的客户需持身份证、同卡号建行龙卡、签购单及消费流水,在2013年8月15日前到麦凯乐四楼服务台领取礼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5.“消费满额礼”、“消费冠军礼”两档活动可同时参加。
6.赠礼米旗蛋糕券在黑龙江省米旗专卖店均可使用;此券购米旗系列产品不与店内其它优惠同享,概不找零。现金可参与店内促销优惠活动;本券盖章有效,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本券自行撕角,损毁或擅自更改内容均视为无效。
7.赠礼万达电影票:1.本券可在哈尔滨万达电影城所有门店使用;2.此券仅限兑换正价票70元以内的电影票壹张,票价70元以上及特殊影片,请参照影城公示补足差价;3.特殊场次(电影节、首映式、见面会及平安夜、圣诞节、情人节等)或满场时及VIP厅,谢绝使用;4.本券不兑换,不找零;不得转卖,如发现,影城有权没收;5.每张电影票只限用一张兑换券,不能累计兑换;且不与其它优惠同时享用;6.本券自行撕毁、缺损或擅自更改内容均视作无效;7.本影票条码读取兑换,请保持条码区清洁完整,如条码区污染、残损不能读取,则该票自行作废。
8.“消费冠军礼”赠礼:此购物卡仅限在麦凯乐哈尔滨总店指定范围内使用;本卡不记名、不挂失、不兑现、比找零、售出后概不退换;本卡只限在有效期内使用,即办卡日起一年之内有效,逾期失效;本卡请在常温下妥善保存和使用,同时注意远离磁场、静电、不要侵入任何液体中,不要刮划卡面,避免折损;电话:0451-58989666转5415;有效期:2013年12月。
9.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获赠礼品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持卡人若在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10.如发生退货,且退货后不再满足建行的兑奖条件,持卡人应相应退还已获得的兑奖奖品,退货事宜按商户相关流程办理。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1.对于相关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网站(www.ccb.com/hl)查询。
12.麦凯乐地址:哈尔滨尚志大街73号;电话:0451-58989666;营业时间9:3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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