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3年7月13日—7月21日
活动对象:建行龙卡持卡人(含信用卡、借记卡)
活动内容:
一、建行龙卡消费冠军礼
活动期间,持建行龙卡在中央商城刷卡购物,当日累计消费金额第一且消费金额达到2万元(含)以上的,可获赠价值1000元的中央商城购物卡壹张,消费金额相同时,以签购单时间为准,在前者优先,每日壹份,活动期间共9份。
二、建行龙卡消费满额礼
活动期间,建行龙卡持卡人在中央商城当日刷建行龙卡消费满足以下条件者,可获得礼品一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消费条件 |
礼品名称 |
礼品份数 |
每卡每日消费满888元(含)以上 |
米旗蛋糕券两张 |
40份/天 |
每卡每日消费满2088元(含)以上 |
万达电影票两张 |
40份/天 |
(合作商户促销活动以店内告知为准,详见商户现场信息。)
活动细则:
1.活动期间,须凭当日购物小票(或收银单或签购单)和同卡号建行龙卡于活动期间至中央商城指定地点签字领取建行礼品,消费不可累积,礼品不可他人代领。
2.同一持卡人名下主卡、 主附卡分别计算,每档礼品每卡每日限获赠一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为止。
3.每日每档限量,不可折现,不同阶层礼品不可兼得,超出部分不再累计赠送,同一商品不可分单购买,礼品仅限消费当日领取。
4.全部获奖名单将于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麦凯乐贵宾厅公布,建行工作人员将按照客户会员资料中所留电话号码,于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通知。获“消费冠军礼”的客户需持身份证、同卡号建行龙卡、签购单及消费流水,在2013年7月30日前到中央商城六楼服务台领取礼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5.“消费满额礼”、“ 消费冠军礼”两档活动可同时参加。
6.赠礼米旗蛋糕券在黑龙江省米旗专卖店均可使用;此券购米旗系列产品不与店内其它优惠同享,概不找零。现金可参与店内促销优惠活动;本券盖章有效,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本券自行撕角,损毁或擅自更改内容均视为无效。
7.赠礼万达电影票:(1)本券可在哈尔滨万达电影城所有门店使用;(2)此券仅限兑换正价票70元以内的电影票壹张,票价70元以上及特殊影片,请参照影城公示补足差价;(3)特殊场次(电影节、首映式、见面会及平安夜、圣诞节、情人节等)或满场时及VIP厅,谢绝使用;(4)本券不兑换,不找零;不得转卖,如发现,影城有权没收;(5)每张电影票只限用一张兑换券,不能累计兑换;且不与其它优惠同时享用;(6)本券自行撕毁、缺损或擅自更改内容均视作无效;(7)本影票条码读取兑换,请保持条码区清洁完整,如条码区污染、残损不能读取,则该票自行作废。
8.“消费冠军礼”赠礼:此购物卡可在中央红集团公司所属卖场及中央大街商圈一卡通特约商户内使用。哈尔滨中央商城、中央红超市、小月亮便利店、中央书店、北京哈尔信有机农场产品专卖;大庆中央商城;中央红双城金源商场等;本卡不记名、不挂失、不可兑换现金;请保持此卡清洁完整、远离磁场,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2016年12 月);服务热线:0451—84638709。
9.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获赠礼品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持卡人若在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10.如发生退货,且退货后不再满足建行的兑奖条件,持卡人应相应退还已获得的兑奖奖品,退货事宜按商户相关流程办理。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1.对于相关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网站(www.ccb.com/hl)查询。
12.中央商城地址:哈尔滨道里中央大街100号;电话:0451-84637716;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