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3年2 月27日-3月10日
活动对象:建行龙卡持卡人(含信用卡、借记卡)
活动内容:
(1) 建行龙卡消费冠军礼
活动期间,持建行龙卡在远大购物中心刷卡购物,当日刷卡累计消费金额第一且消费金额达到5万元(含)以上(不含团购)的持卡人,可获赠iPad mini (16G,wifi)壹台,消费金额相同时,以签购单时间为准,在前者优先。(每日壹台)
(2) 建行龙卡消费满额礼
活动期间,建行龙卡持卡人在远大购物中心消费满足以下条件者,可获得礼品一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不同阶层礼品不可兼得。
消费条件 |
礼品名称 |
礼品份数 |
每卡每日单笔消费满988元(含)以上 |
万达电影票壹张 |
100份/天 |
每卡每日单笔消费满1888元(含)以上 |
万达电影票贰张 |
100份/天 |
(3) 建行龙卡信用卡分期付
活动期间,持建行龙卡信用卡在远大购物中心刷建行商场分期POS消费,办理商场分期单卡单笔分期消费满1000元(含)以上可获赠万达电影票2张,活动期间每日限60张,每卡每日限领一次,且当日有效,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团购不参加活动。
持卡人使用龙卡信用卡分期支付时,持卡人手续费承担标准如下:
分期手续费 |
3期 |
6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持卡人承担标准 |
1% |
2% |
3.5% |
6% |
8% |
(4)建行龙卡信用卡积分商户兑换
持建行龙卡信用卡在远大购物中心刷卡购物,在指定收银柜台可选择使用积分折抵兑换部分消费款项、剩余部分金额使用刷卡支付的方式进行积分商户兑换。换时仅可使用所刷信用卡卡内积分,东航龙卡、南航龙卡、深航龙卡、上海大众龙卡以及特别规定的积分不可参加兑换。龙卡信用卡积分每500分折算1元,5000分起兑并按500分整倍递进,单笔兑换中积分兑换金额不得超过消费金额的30%。刷卡支付部分累积积分,积分兑换部分不再累积积分。商户兑换积分金额中刷卡支付部分金额由商户向持卡人开具发票,积分兑换部分不开发票。
活动细则
(一) 建行龙卡消费满额礼
(1)活动期间,须凭当日购物小票、签购单和同卡号建行龙卡至商场指定地点签字领取消费满额礼品。礼品仅限消费当日领取,礼品不可他人代领。
(2)每卡每日限获赠礼壹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即止。礼品券使用规则详见礼品券。
(3)每日每店每档限量,不可折现,“消费满额礼”不同阶层礼品不可兼得,超出部分不再累计赠送,同一商品不可分单购买。
(二)建行龙卡消费冠军礼
(4)活动期间,持建行龙卡在远大购物中心刷卡购物,当日单卡累计消费金额第一且消费金额达到5万元(含)以上的持卡人,可获赠iPad mini (16G,wifi)一台,消费金额相同时,则根据我行系统记录的达到获赠条件的交易时间先后排序,排序在前者得奖,每日限赠送一台,活动期间共12台。团购不参加活动。
(5)全部获奖名单将于活动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在远大贵宾厅公布,建行工作人员将按照客户会员资料中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获“消费冠军礼”客户需持身份证、同卡号建行龙卡、签购单及消费流水,在2013年4月15日前到建行哈尔滨工大支行(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6号)领取礼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礼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建行龙卡信用卡分期付
(6)须凭当日活动期间购物小票、商场分期签购单和同卡号建行龙卡至商场指定地点签字领取消费满额礼品。礼品仅限消费当日领取,礼品不可他人代领。团购不参加活动。
持卡人使用龙卡信用卡分期支付时,持卡人手续费承担标准如下:
分期手续费 |
3期 |
6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持卡人承担标准 |
1% |
2% |
3.5% |
6% |
8% |
(7)“建行龙卡消费冠军礼”、“建行龙卡消费满额礼”、“建行龙卡信用卡分期付”、“建行龙卡信用卡积分商户兑换”四档活动可同时参加。
(8)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获赠礼品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持卡人若在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9)如发生退货,且退货后不再满足建行的兑奖条件,持卡人应相应退还已获得的兑奖奖品,退货事宜按商户相关流程办理。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0)对于相关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网站(www.ccb.com/hl)查询。
(11)远大购物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78号;服务电话:0451-53678811;营业时间: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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