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活动对象:哈尔滨城区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主、附卡均可参加,商务卡除外)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哈尔滨城区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刷龙卡信用卡单卡计积分消费满15万元且累计消费总额排名前35名, 可获赠价值1500元美食餐券一份。
活动细则:
1.本活动需单卡计积分消费满15万元且累计消费总额排名前35名。
2.本次活动对象为哈尔滨城区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主、附卡均可参加,商务卡除外),获奖持卡人需凭同卡号龙卡信用卡、身份证原件到发卡行指定网点领取礼品。
3.活动礼品不得兑换现金,一切有关礼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由提供之商家负责。中奖所得税由客户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境外计积分消费可参加本活动,美元、欧元交易以实际折算比率计算。
4.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建行将取消持卡人获赠礼品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持卡人若在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5.本活动餐券使用规则详见餐券“用餐凭证使用须知”,用餐地点:名岛海鲜开发区店地址:开发区鸿翔路31号,电话:0451-82333368、就餐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月30日、本餐券价值1500元(不含酒水)。2012年11月公布获赠名单,并由发卡行客户经理负责通知客户,至发卡行指定网点进行领取。本次活动礼品最后领取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过期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本次活动礼品。
6.对于相关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网站(www.ccb.com/hl)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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