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12月2日-18日
活动范围:远大购物中心
活动对象:哈尔滨地区龙卡持卡人(商务卡除外)
活动内容:
(一)消费冠军礼
活动期间,单卡累计消费额最高且累计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龙卡持卡人可获赠Ipad2(16G)一台, 如刷卡总额相等以签购单时间为准,先刷先得。“消费冠军礼”所得税由龙卡持卡人自理、由远大购物中心负责代收、代报。
(二)消费满额礼
活动期间,在哈尔滨远大购物中心刷卡消费满足一定条件可获赠以下好礼,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不同级别礼品不可兼得:
礼品等级 消费条件 礼品名称 礼品数量 1 单笔消费满988元(含) 米奇隔热杯或电子体温计或办公小桌宝或20元等值礼品(以现场礼品为准) 200份/日 2 单笔消费满1888元(含) 50元移动手机充值卡壹张 100份/日
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对象为活动当日在远大购物中心消费的龙卡客户,主、附卡单独参加活动,商务卡不可参加活动。团购不参加活动。
2.本活动各级礼品先到先得,送完即止。不同级别礼品不可兼得。充值卡的使用规则、期限见卡片。礼品以现场实物为准。
3.同一持卡人名下主卡、附卡分别计算。活动期间每卡每日仅限获赠一次。
4.消费记录以持卡人签购单上列印的消费时间为准。消费记录以持卡人签购单上列印的消费时间为准。“消费冠军礼”名单将于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远大购物中心贵宾室公布,建行工作人员将按照持卡人在系统内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获“消费冠军礼”的龙卡持卡人需持身份证、消费龙卡、同卡号签购单及消费流水在2011年12月31日前到远大购物中心交纳所得税后领取“Ipad2一台”,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5.持卡人活动当日凭符合条件的消费签购单可至远大购物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荣市街18号、营业时间:9:30-21:00,客服电话:53678811)指定地点领取礼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6.本活动礼品不可折换现金,礼品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7.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及建行规定不计积分的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建行将取消持卡人的获赠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8.若持卡人于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9.对于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咨询哈尔滨市南岗区荣市街18号、营业时间:9:30-21:00,购物中心客服电话:0451-53678811。
10.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1.建设银行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中止或取消此次活动或者修改活动方案,并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对账单、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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