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1年11月18日至12月4日
活动范围: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
活动对象:哈尔滨地区龙卡持卡人(含借记卡、信用卡)
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在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刷卡消费满足一定条件可获赠以下好礼,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不同级别礼品不可兼得:
礼品 等级 |
消费条件 |
礼品名称 |
礼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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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笔消费满588元(含) |
价值20元旅行十八件套等值礼品壹份 |
100份/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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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笔消费满1188元(含) |
价值40元微波炉专用盒或等值礼品壹份 |
100份/日 |
活动细则:
1.本活动限龙卡持卡人(含借记卡、信用卡)参加。
2.本活动礼品每天每店共限量,先到先得,送完即止。不同级别礼品不可兼得。礼品以现场实物为准。
3.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主卡、主附卡分别计算。活动期间每卡每日仅限获赠一次。
4.消费记录以持卡人签购单上列印的消费时间为准。
5.持卡人本人活动当日凭符合条件的消费签购单及同卡号龙卡可至哈尔滨新一百一楼(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118号、营业时间:9:30-21:00)指定地点领取礼品,他人不可代领。领取时间为当日商场营业时间,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6.本活动礼品不可折换现金,礼品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7.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及建行规定不计积分的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建行将取消持卡人的获赠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8.若持卡人于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9.对于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咨询新一百活动服务热线0451-87127000。
10.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1.建设银行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中止或取消此次活动或者修改活动方案,并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对账单、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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