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省份(按首字拼音排序):
安庆市 蚌埠市 巢湖市 池州市 滁州市 阜阳市 合肥市 淮北市 淮南市 黄山市 六安市 马鞍山市 宿州市 铜陵市 芜湖市 宣城市 亳州市
福州市 龙岩市 南平市 宁德市 莆田市 泉州市 三明市 厦门市 漳州市
白银市 定西市 甘南藏族 嘉峪关市 金昌市 酒泉市 兰州市 临夏回族 陇南地区 陇南市 平凉市 庆阳市 天水市 武威市 张掖市
潮州市 东莞市 佛山市 广州市 河源市 惠州市 江门市 揭阳市 茂名市 梅州市 清远市 汕头市 汕尾市 韶关市 深圳市 阳江市 云浮市 湛江市 肇庆市 中山市 珠海市
百色市 北海市 崇左市 防城港市 桂林市 贵港市 河池市 贺州市 来宾市 柳州市 南宁市 钦州市 梧州市 玉林市
安顺 毕节 贵阳 六盘水 黔东南 黔南 黔西南 铜仁 遵义
白沙黎族 保亭黎族 昌江黎族 澄迈县 定安县 东方市 海口市 乐东黎族 临高县 陵水黎族 南沙群岛 琼海市 琼中黎族 三亚市 屯昌县 万宁市 文昌市 五指山市 西沙群岛 中沙群岛 儋州市
保定市 沧州市 承德市 邯郸市 衡水市 廊坊市 秦皇岛市 石家庄市 唐山市 邢台市 张家口市
安阳市 鹤壁市 焦作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南阳市 平顶山市 三门峡市 商丘市 新乡市 信阳市 许昌市 郑州市 周口市 驻马店市 漯河市 濮阳市 济源市
大庆市 大兴安岭 哈尔滨市 鹤岗市 黑河市 鸡西市 佳木斯市 牡丹江市 七台河市 齐齐哈尔 双鸭山市 绥化市 伊春市
鄂州市 恩施州 黄冈市 黄石市 荆门市 荆州市 潜江市 神农架林区 十堰市 随州市 天门市 武汉市 仙桃市 咸宁市 襄阳市 孝感市 宜昌市
常德市 长沙市 郴州市 衡阳市 怀化市 娄底市 邵阳市 湘潭市 湘西 益阳市 永州市 岳阳市 张家界市 株洲市
白城市 白山市 长春市 吉林市 辽源市 四平市 松原市 通化市 延边朝鲜
常州市 淮安市 连云港市 南京市 南通市 苏州市 宿迁市 泰州市 无锡市 徐州市 盐城市 扬州市 镇江市
抚州市 赣州市 吉安市 景德镇市 九江市 南昌市 萍乡市 上饶市 新余市 宜春市 鹰潭市
鞍山市 本溪市 朝阳市 丹东市 抚顺市 阜新市 葫芦岛市 锦州市 辽阳市 盘锦市 沈阳市 铁岭市 营口市 大连市
阿拉善盟 巴彦淖尔 包头市 赤峰市 鄂尔多斯 呼和浩特 呼伦贝尔 通辽市 乌海市 乌兰察布 锡林郭勒 兴安盟
固原市 石嘴山市 吴忠市 银川市 中卫市
果洛藏族 海北藏族 海东地区 海南藏族 海西蒙古 黄南藏族 西宁市 玉树藏族
滨州市 德州市 东营市 菏泽市 济南市 济宁市 聊城市 临沂市 日照市 泰安市 威海市 潍坊市 烟台市 枣庄市 淄博市 青岛市
安康市 宝鸡市 汉中市 商洛市 铜川市 渭南市 西安市 咸阳市 延安市 榆林市
长治市 大同市 晋城市 晋中市 临汾市 吕梁市 朔州市 太原市 忻州市 阳泉市 运城市
阿坝 巴中市 成都市 达州市 德阳市 甘孜 广安市 广元市 乐山市 凉山市 眉山市 绵阳市 南充市 内江市 攀枝花市 遂宁市 雅安市 宜宾市 资阳市 自贡市 泸州市
阿克苏 阿拉尔 阿勒泰 巴音郭楞 博尔塔拉 昌吉回族 哈密 和田 喀什 克拉玛依 克孜勒苏 石河子 塔城 图木舒克 吐鲁番 乌鲁木齐 五家渠 伊犁
阿里 昌都 拉萨 林芝 那曲 日喀则 山南
保山市 楚雄州 大理州 德宏州 迪庆藏族 红河州 昆明市 丽江市 临沧市 怒江州 曲靖市 思茅市 文山州 西双版纳 玉溪市 昭通市
杭州市 宁波市 湖州市 嘉兴市 金华市 丽水市 绍兴市 台州市 温州市 舟山市 衢州市


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30


尊敬的客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存款人账户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账户开立管理。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含借记卡、活期一本通存折,下同)。已开立Ⅰ类账户的,您若需要新开个人账户,则只能开立Ⅱ类或III类账户。
    二、开展存量个人银行账户清理。为提高账户使用效率,建议您对名下账户进行清理。若您在我行已开立5个(含)以上Ⅰ类账户(借记卡或存折),请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一网点进行账户信息确认,我行将为您提供账户撤销或归并等服务,以免影响您相关账户的正常使用。
    三、加强高风险账户管理。自2017年1月1日起,如您(贵单位)名下有账户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涉案账户,我行将按《通知》要求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我行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请您(贵单位)接到我行通知后,积极配合我行核实您(贵单位)的身份。个人客户请于3个自然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意网点核实身份,单位客户请于3个自然日内携带开户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到我行开户网点核实身份。逾期未核实的,我行将暂停您(贵单位)在我行开立的其他所有账户的非柜面业务,待您(贵单位)配合我行完成身份核实后,我行将恢复除涉案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业务。若您(贵单位)确认名下账户为他人冒名开立的,我行将按照冒名开户有关流程进行处理,请予以配合。
    若您(贵单位)对公安机关的认定结果有疑义,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我行将根据公安机关确认结果对您(贵单位)的账户进行相应处理。
    四、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自2017年1月1日起,若您(贵单位)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或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户的单位和个人,您(贵单位)在我行所有账户5年内不得办理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在我行新开立账户。
    若您(贵单位)对公安机关的认定结果有疑义,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我行将根据公安机关确认结果对您(贵单位)的账户进行相应处理。
    五、加强开户管理。如您(贵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我行有权拒绝开户:
    (一)对单位或个人的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您(贵单位)出示辅助证件,单位或个人拒绝出示的。
    (二)单位和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账户的。
    (三)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加强单位开户的审慎核实。如贵单位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我行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我行将不再为贵单位新开账户。
    我行将定期对已开立账户的单位进行排查,如发现贵单位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我行将暂停贵单位账户的支付业务,请贵单位积极配合我行办理销户。
    如贵单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单位经营规模及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清楚、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异地等异常情况,我行将加强对贵单位开户意愿的核查,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面签并留存视频、音频资料等,请贵单位理解并予以配合。
    七、加强账户使用管理。自2016年10月1日起,若您(贵单位)新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我行将暂停该账户的非柜面业务,待您(贵单位)配合我行核实身份后再恢复账户功能。
    八、加强电话号码管理。若您(或贵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主管或授权代理人)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同时在多人名下的账户使用或记录,请您(贵单位)到我行任一网点(个人账户)或开户网点(单位账户)进行修改和确认,并作出合理性说明,否则相关账户的非柜面业务可能会被暂停,在您(贵单位)到我行核实身份并作出合理性说明后再恢复账户功能。
    九、贵单位办理对公转账业务时,我行将根据贵单位选择的支付工具、支付渠道,提供多种处理方式。在我行营业网点办理转账业务的,对于本行内的转账业务,提供实时到账服务(收付款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对于使用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办理转账业务的,将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时间安排予以转账;对于持支票、本票、汇票或者当地监管部门制定的特色凭证办理转账业务,将根据国家有关票据法律法规、当地人民银行票据交换的时间安排予以转账。通过企业网银办理转账业务的,可通过预约方式实现当日指定时间、当日后指定任一时间、次日的转账,有关转账时间遇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将根据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开放时间予以顺延。
    十、加强自助柜员机转账结算管理。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您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您通过我行自助柜员机(含现金类自助设备、自助服务终端,不含智慧柜员机)办理转账业务的,您的银行卡发卡行将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您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若您使用的是我行卡,可到我行营业网点或拨打95533客服热线申请撤销。单位客户申请办理的单位结算卡在我行自助柜员机办理转账业务不受24小时延迟到账影响。
    十一、加强账户监测。为保障您(贵单位)的资金安全,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我行将对您(贵单位)的账户交易行为进行监测,如果存在可疑交易行为,我行将与您(贵单位)核实,请您(贵单位)积极配合我行相关工作,经我行核实后仍然被认定可疑的,我行将暂停该账户的非柜面业务,并按监管机构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十二、我行在进行核实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贵单位)提供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贵单位)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贵单位)造成资金损失。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通告》、《通知》规定为准。由此给您(贵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欢迎您(贵单位)及时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也可向我行各分支机构咨询。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