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主题:庆中秋,龙卡分期送好礼
2.活动时间:2013年9月19日至2013年9月21日
3.活动对象: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客户(商户分期受理对象不包括商务卡,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安居分期受理对象需已提前获批专项分期额度)。
4.活动合作商户:
合作商户 |
地址 |
漳州博美家建材城 |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68号 |
漳州国美电器 |
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银都大厦一、二层 |
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36号永乐思文商业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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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碧湖万达广场综合楼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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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中段72号 |
5.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龙卡信用卡在合作商户现场办理分期交易(含安居分期及商场分期)且单笔分期金额满额可获赠好礼:
合作商户 |
单笔分期金额 |
礼品 |
数量 |
漳州博美家建材城 |
2000元(含)-10000(不含) |
毛巾单条装礼盒 |
92份 |
10000元(含)以上 |
精美保温杯 |
4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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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国美电器 |
2000元(含)-10000(不含) |
毛巾单条装礼盒 |
92份/店(合计368份) |
10000元(含)以上 |
精美保温杯 |
40份/店(合计160份) |
6.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对象为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客户(商户分期受理对象不包括商务卡,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安居分期受理对象需已提前获批专项分期额度)。
(2)本次活动以分期刷卡交易日为准,以上活动仅限在指定时间指定商场分期刷卡消费(不含后台团购),参加活动只限单笔分期刷卡消费。且消费者每购买一件商品不能分单刷卡。活动期间,每卡每店限获赠礼一次。
(3)活动期间,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赠品送完将于现场公告,不另行通知,本行保留更换赠品之权利。
(4)凭龙卡信用卡、同卡号有效POS签购单至商场指定地点(详见商场公示)领取礼品,不可折换现金。
(5)礼品仅限于消费当日当店领取。兑奖时间为活动期间商场营业时间。
(6)撤消或退货的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持卡人在领取礼品之后若发生退货行为而未达赠礼条件,礼品需一并退回。
(7)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建设银行漳州分行对本次活动有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现场公告后生效。
(8)任何有关商户所售商品及所赠礼品的质量和服务之责任,将由商品供应商或合作商负责。
(9)本活动详细办法以商户现场公告(及CCB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龙卡章程、领用协议约定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