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统一安排,我行将于即日起至9月30日期间,组织开展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工作。
一、年检范围
本次账户年检的范围为所有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二、年检所需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工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的公民身份证件等信息。
为维护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贵单位的正常支付结算业务需要,请贵单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向开户机构提交年检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年检手续请咨询开户机构。
如果贵单位未在在规定期限内完善年检手续的,我行将按照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暂停办理贵单位包括相关结算业务在内的各项业务。
如果贵单位提供的账户年检资料中有征得发证机关同意不年检或延迟年检的,贵单位应向开户机构提供有权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以确保贵单位在我行各项业务的正常办理。
我行将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继续为贵单位提供安全、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对于因开展账户年检工作给贵单位带来的麻烦和不便,敬希谅解。
谢谢合作。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