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主题:龙年就要用龙卡—龙卡畅享时尚
2.活动时间:2012年6月8日-2012年6月17日
3.活动区域范围:重庆地区
4.活动对象: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乐当家金卡/白金卡持卡客户(商务卡除外)
5.合作对象: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世纪新都
商户名称 |
商户编码 |
商户地址 |
商户电话 |
新世纪百货世纪新都 |
105653053110057 |
重庆江北建新北路68号 |
023-89076170 |
6.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在新世纪百货世纪新都持建行龙卡信用卡、乐当家金卡/白金卡累计刷卡消费满600元可获赠10元餐券一张。每日每卡限领餐券三张。活动期间共限量2000张。
7.活动条件/规则:
(1)本次活动对象为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建行龙卡信用卡、乐当家金卡/白金卡持卡人,商务卡除外。(以下简称“持卡人”),主、附卡可单独参加活动。活动范围为新世纪百货世纪新都。
(2)本次活动时间为2012年6月8日-2012年6月17日,以刷卡交易日为准。
(3) 活动期间,礼品数量有限,赠完即止,先到先得。礼品如遇赠完,恕不另行通知。
(4) 持卡人凭有活动期间当日有效签购单、购物小票、同卡号银行卡于活动期间商场营业时间内至世纪新都6楼贵宾厅赠奖处领取礼品。
(5)每日每卡限领餐券三张,同一商品均不得分单刷卡。
(6)礼品不可跨日、跨店领取。领奖后POS单上加盖“礼品已领”章。POS单若有遗失,恕不领取。如需他人代领,请代领人携带 持卡人身份证件。
(7)礼品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可折换现金。礼品一经兑换,不可随意调换。
(8) 赠品可在其所属商户直接抵现使用,有效期以餐券上注明有效期为准。
(9)撤消或退货的商户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持卡人在领取赠品之后若发生退货行为而未达赠礼条件,赠品需一并退回,若无法退回,建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持卡人对应信用卡账户中扣除赠品相应金额。
(10)活动详情请于2012年6月4日起登陆www.ccb.com/cq查询活动详情或于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重庆分行信用卡中心电话88317161咨询。
(11)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拒绝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不良账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的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权利。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及新世纪世纪新都对本次活动有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
(12)持卡人所购商品及服务均由特约商户提供,特约商户承担所有与商品及商品销售有关的责任;建设银行仅提供金融付款业务,与特约商户之间无代理、经销、担保等关系。持卡人若就商品的价格、商品质量等其他相关事宜发生争议,应与特约商户协商处理。在争议处理过程中,持卡人仍应继续按上述约定偿还所欠债务。前述争议不影响建设银行对持卡人所欠债务进行追偿的权利。任何有关礼品的质量和服务之责任,将由礼品供应商或合作商负责。
(13)本活动详细办法以商户现场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