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6年6月12日开始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第二批次(简称“第二批贺岁币”)发行工作。第二批贺岁币仍采取预约兑换和现场兑换两种发行方式。
一、预约兑换
按照人民银行统一安排,建行负责上海市、山东省、吉林省、内蒙古区、福建省、海南省、云南省、陕西省地区第二批贺岁币的预约兑换工作。
(一)兑换期
兑换期为201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
(二)兑换方式
已在我行成功预约第二批贺岁币的客户,可在兑换期内持预约时登记的身份证件原件,到原预约营业网点办理兑换,逾期不予办理。
(三)其他
请客户在前往网点办理预约兑换之前,查询当地人行分支机构和建行上海市、山东省、青岛市、吉林省、内蒙古区、福建省、厦门市、海南省、云南省、陕西省分行的公告,了解网点开始兑换时间及现场办理规则。
遗忘预约信息的客户,可通过原预约渠道进行查询。
二、现场兑换
各地区现场兑换由人民银行统一安排,具体请查询当地人民银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