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7日,国务院下发了1号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管和保障制度、强化法治建设和舆论监督引导等多方面提出具体意见,体现了国家高层全面治理和根本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态度和决心。其中,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意见》最为核心的内容是要求推出银行代发制度和农民工个人实名制。
作为国有大行,建设银行一直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以“服务社会,回馈社会”为己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银行提出的“着力强化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指示,坚决将金融服务与国计民生紧密结合,在收到文件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主管对公、对私业务的两位副行长任副组长的农民工工资业务推进领导小组,各分行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行一把手担任,主管副行长为副组长。与之同步,行内多个部门联动,由机构业务部门牵头,联合行内对公、对私、信息技术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相关金融服务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在我国,农民工群体规模庞大,总人数达到2.8亿,同时,农民工群体跨区域流动特点明显,造成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融服务的规模大、链条长、难度高。同时,国家对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对于建设银行而言,这个任务很艰巨,但务必要完成,要体现建设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责任和服务三农的担当。对此,建行银行重点从两个方向发力,一方面突出联动,拆解细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融服务涉及的各个环节,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分别发力,通过延伸服务和开展“惠福龙卡”等产品创新,整体提升响应的效率与服务的水平;另一方面,依托信息技术优势,充分发挥建设银行“新一代核心系统”各组件灵活高效的特点,贴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融服务需求,有效解决高度分散、大批量、跨区域的金融服务保障难题。在此基础上,建设银行还推出了一系列针对农民工人群的金融服务优惠和费用减免,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全力保障民生。
一年多以来,建设银行本着服务农民工群体的强烈意愿和情怀,怀着高度的责任感,依托强大全面的金融服务能力,围绕农民工工资保障持续开展深入、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得到了各地人社、住建等政府管理部门、农民工用工的单位和企业以及广大农民工朋友的普遍好评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