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银行的A股配股方案是什么?
回答:
本行A股配股是以股权登记日本行A股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配0.7股的比例,配股价3.77元/股,向股权登记日2010年11与4日收市后的全体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进行配售。
2. 请问建设银行本次A股配股发行的时间安排?
回答:
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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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配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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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停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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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日
(T-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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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以及网上路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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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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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3日
(T-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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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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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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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4日
(T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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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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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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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5日至
2010年11月11日
(T+1日 - T+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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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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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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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2日
(T+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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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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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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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5日
(T+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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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
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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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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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请问建设银行本次配股后A股自然除权价是如何计算的,除权价是多少?与配股完成后首日开盘价是否相同?
回答:
A股配股理论除权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原A股总股本+本次配股价×A股配股股本)/(原A股总股本+A股配股股本)。
据此,本行配股完成后的理论除权价为人民币5.24元。
但实际开盘价将在理论除权价的基础上由市场集合竞价决定。
4. 请问本次配股的新股上市后是否有锁定期的安排?
回答:
参与本次A股配股的本行股东汇金公司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行股份。其他股东获配新股无锁定期限制,配股股份上市后即可流通。
5. 如何参与建设银行的A股配股?
回答:
首先,在2010年11月4日收市后依然持有本行股票的投资者才有资格参与本次建行A股配股;其次,在缴款期(2010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进行配股认购时,投资者需要确保在股票资金账户中存有足够的配股资金。
符合上述条件的A股股东于缴款期的正常交易时间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缴款手续。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建行配股”认购单(请投资者根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填写),代码“760939”,配股价3.77元/股及配股数量。
6. 如何查看股东实际可配售股数?配股数量如何计算?何时能查获配股份?
回答:
可配股数量请投资者以交易系统中“建行配股”的可配证券余额为准,或咨询股东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配股数量为每10股配售0.7股。如果投资者按持股额计算的配股额不足1股,则将由交易所系统根据余股总额自动计算并赋予某些A股股东。所有股东可以通过所在券商的系统查询自己实际可配的股份数量。
获配股份在上市后可以查询。
7. 请问发行公告中提到的“可认购数量不足一股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是什么意思?我具体应如何计算?
回答: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序(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排序在前的股东最多获配1股余股,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所有股东通过所在券商的系统查询到的可配股份数量,已为交易所系统自动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后的实际可配股份数量,股东可以此为准。
8. 请问建设银行的网上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是什么?
回答:
本行的网上申购简称是“建行配股”,申购代码是“760939”。
9. 认购建行配股在交易系统中是进行“买入”还是“卖出”操作?
回答:
由于不同证券公司的系统设置方式不同,在投资者认购配股时,请咨询您开户的证券公司,选择交易系统支持的正确操作方式,避免操作失误。
提请投资者注意:配股缴款期为11月5日至1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间,在此期间的操作才有效;11月5日之前不是缴款期,尚不能进行认购操作。
10. 请问如果账上有足够的资金,是否可以等待系统自动配股?
回答:
账上有资金不能自动完成配股。您必须在配股缴款期内到营业部或通过网上、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配股操作。如在配股缴款期内不操作会视为放弃配股。建议您在11月5日至11月11日之间,尽早完成配股,以免遗忘造成您的损失。
11. 如何查询认购的配股是否成交?
回答:
配股的成交查询,股东需在委托之后第二天在交易系统查询账户资金的冻结情况,或到所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打印交易结算卡,确定认购是否有效,或咨询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于未获确认的申购,股东还须在次日及时予以补申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在最后一天实施认购,则将无法进行补申购。因此,我们建议投资者在交款期内尽可能提前缴款申购。
12. 请问实际认购配股数量可以超额认购吗?
回答:
根据相关规定,A股股东实际可认购配股数量是根据配股比例计算出的,只能同比例认购,不能超额认购。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累计只能申购等于或小于自己可配售额数的股份。如果投资者申购配股数超过自己实际可配售的股数,则该笔申报将被视为无效申报。
13. 本次配股是否存在A股发行失败的风险?发行失败后怎样处理?
回答:
根据监管规定,若A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A股拟配售股票数量70%,或本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本次发行失败。本行须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