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款实名制是指存款人到金融机构办理各种本外币存款开户时应出示个人法定身份证件,并使用身份证件上的姓名;金融机构应按规定进行核对,并登记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2000年4月1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国的金融机构开始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有:
(1)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上的中国居民,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下的中国居民,为户口簿;中国籍的华侨可以是中国护照。
(2)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人民武装警察,为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
(4)外国公民为护照。
(5)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下列个人业务您需要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1)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活期储蓄账户)、储蓄账户、银行卡账户均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2)大额现金取款。单笔在5万元(不含)以上的现金取款,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3)大额款项转账、现金存款。10万元(含,下同)以上的转账收入、转账支出、现金存款等大额款项转移,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4)代为他人办理取款业务、大额存款、大额转帐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5)办理挂失、挂失撤销、查询、冻结、止付均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6)购买记名式国债、基金、保险等银行代理的有价证券,均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7)办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8)客户办理个人存款证明、速汇通现金汇款或10万元(含)以上帐户转出汇款、储蓄存款异地托收业务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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