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的资质条件
1.主体资格
合法的省域及以上知名品牌企业,或获得该类企业授权的代理商、零售商及服务提供商,具有良好的商誉、较强的实力和一定的影响力,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含商城账户)。
2.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外币可折合),以营业执照为准。
3.销售规模
年营业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4.从业能力
具有邮购、电子商务业务经验或电子商务业务能力。能根据市场价格变动及时调整售价,并负责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商品配送、商品发票、商品售后服务等。
5.商品要求
商品需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拥有合法的品牌或经销资格证明文件,或生产厂商一级或二级的商品授权销售证明,销售进口、特种、专项、特许商品的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专项审批证明或特许批准文件;商品应符合国家同类产品有关标准,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并向客户明示和提供售后服务相关规定、凭证和电话,并且商品、服务及相关商品图片、文字描述等资料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
6.客户服务
拥有客户服务热线及客户服务人员,能够受理所有关于商品的咨询、查询及投诉;能够直接承担订单确认外呼处理及所有商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能及时处理与商品及商品销售有关的服务品质、商品品质、送货、退货、换货、售后服务等原因引起的投诉。
7.商品配送
具有良好的配送能力,能够按照约定工作日内送达。具备商品配送状态查询服务的能力;客户本人签收的送货凭证至少保留二年以上,以备我行核查。
8.库存要求
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提报的库存量真实有效,仓储管理完善,有出入库检验,出入库管理规范,入库商品摆放整齐,仓库规模能满足业务量要求。
9.信息安全
合作商户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合作所涉及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中国建设银行以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10.原则上应缴存一定金额的客户纠纷赔付备用金。
满足上述条件的商户可以申请开通B2C商户。
11.开通信用卡支付、个人贷款(客户付息模式)的商户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自订单生成之日起的一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2个工作日内送达,其它省会(直辖市)城市4个工作日内送达,其余地区6个工作日内送达。
.保证金(备用金)相关要求。开通信用卡支付的商户应按照协议约定缴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信用卡保证金参照信用卡中心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开通个人贷款(客户付息模式)的商户应按照协议约定缴存一定金额的个人贷款备用金。
12.开通信用卡分期、个人贷款(商户贴息模式)的商户除满足上述全部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
.经国家批准、合规经营单位,社会形象和企业声誉良好,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经营管理人员,办公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米,办公环境整洁,管理有序,有良好的内部协调和事务处理机制。
.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外币可折合),以营业执照为准。
.应具备完善的客服管理制度,客服人员配备应能满足业务需求(原则上客服座席不少于6人),客服人员的流动性较小。客服区域应相对独立、封闭,有摄像监控设备和电话录音设备(客服电话录音至少保留2年)。客户服务应具备标准话术、完善的投诉处理流程及投诉处理机制、有健全的培训制度,并定期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等。客服工作时间须满足要求(7天工作制,节假日有专人值班,每日客服工作时间不短于8小时)。
.商户内部具有明确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良好的信息安全管控措施,包括系统防火墙、系统访问权限设置、内外网安全管控措施,即时通信软件管控措施、数据访问使用权限管理措施、机房访问日志及管理措施、外接存储设备管理措施、公司内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金(备用金)相关要求。开通信用卡分期的商户原则上应按年交易金额缴存10-30万元的保证金(信用卡保证金参照信用卡中心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开通个人贷款(商户贴息模式)的商户应按照协议约定缴存一定金额的个人贷款备用金。
入驻流程
经办行向客户推介善融商务,达成入驻意向后,经办行填写并提交《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商户准入调查表》,并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商户提交《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商户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办行提交《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商户准入调查表》,要求内容完整,各项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商户注册成为电商平台会员,绑定商城账户,并提交实名认证申请;
3.建行审核商户资料并审批通过,商户与建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B2C商户合作服务协议》;
4.完成商户入驻。
入驻需提交的材料
1.《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商户申请表》 、《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商户准入调查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税务登记证或政府批复文号);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业务由授权代理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其它需要商户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