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产品说明书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说明书特别是“风险提示”并谨慎参考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投资者声明:已经阅读并理解本产品说明书,清楚该产品的投资性质、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决策完全由自己独立、自主、谨慎做出。
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如对该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95533客户服务电话以及互联网www.ccb.com进行反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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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财富·爱心公益类”理财产品(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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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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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080517007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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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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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浮动收益型债券类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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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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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及收益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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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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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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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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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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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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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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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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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募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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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及收益兑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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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是否计算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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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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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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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投资资金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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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起始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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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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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资金额递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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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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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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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中国建设银行有提前终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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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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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质押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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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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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产品在全国建行网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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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管理
产品发行人:中国建设银行
产品运作结构: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A)将分为捐赠资金(B)和投资资金(C)两部分运作。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A)=捐赠资金(B)+投资资金(C)
捐赠资金(B)=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A)*8‰
投资资金(C)=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A)-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A)*8‰
客户购买本理财产品后,自愿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将捐赠资金(B)于产品募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内大街支行 账号:11001070300059000427)定向捐赠给“5.12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投资资金(C)将投资于期限匹配的央行票据。
三、理财收益说明
理财产品到期后,客户将收回投资资金(C)及其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投资资金(C)*r%*实际理财天数/365;其中r%为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案例分析:假设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1亿元,实际理财天数91天,产品到期收益率3.39%/年。
可捐赠金额=1亿元*8‰=800000元。
产品到期可获得金额=(1亿元-800000)*(1+3.39%*91/365)≈100038416.66元(四舍五入)
四、理财产品兑付
中国建设银行对投资资金(C)提供保本承诺。
投资到期日至兑付日期间不另计利息。
五、费用说明与收取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义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2.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其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求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的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3.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的风险。
4.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会造成本金及收益兑付延迟。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产品信息无法如期披露而产生的风险。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上述风险和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七、信息披露
中国建设银行通过互联网www.ccb.com发布产品以下相关信息:实际捐赠金额,将于本产品成立当日向投资者公布;捐赠证书和捐赠收据将随后寄送各位投资者;在产品成立、终止、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或发生对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之情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发布产品成立、资产状况、收益情况、产品终止等信息;如中国建设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则需在终止日前两个工作日公布《终止通知》。请投资者注意及时在上述网站上自行查询。
投资者同意中国建设银行通过上述网站进行本产品的信息披露,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国建设银行为投资者提供理财产品相关账单信息。本产品存续期间的每月第七个工作日后,个人投资者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代理查询者还需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在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原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打印理财产品相关账单信息;机构投资者可凭交易账户对应的开户印鉴、有效机构证件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在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原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打印理财产品相关账单信息。
八、特别说明
如本产品认购期限届满时认购资金总额未达到人民币伍佰万元,本产品不能成立;中国建设银行将在认购期限届满后两个工作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
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经中国建设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建设银行有权确定本产品不成立,并将在认购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
投资者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且系其合法拥有,其投资本理财产品已得到相关的授权,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资者同意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后,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在募集期届满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约定的账户中扣收投资者认购的本金。
本产品说明书有关预期收益的表述不代表投资者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中国建设银行不负责代扣代缴投资者购买本产品的所得税款。
(产品说明书需要与客户协议书一起加盖骑缝章)
中国建设银行
附:中国建设银行内部风险评级
1.本期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一盏警示灯 风险程度属于无风险或风险极低级别。本风险评级为我行内部评级结果,评级结果的含义请参见以下说明。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2. 内部风险评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