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为编号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请投资者根据自身判断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不要受任何诱导、误导。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中国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l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说明书,特别是“风险提示”并谨慎参考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l
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仅是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
本产品只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说明书解释权归中国建设银行所有。
一、产品要素
二、投资管理
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外汇掉期市场和人民币债券市场。人民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投资工具, 可根据市场情况安排短期的债券回购。
三、理财收益说明
理财产品的收益来源于外汇掉期汇差收入和人民币投资收入,产品收入到期一次性以人民币方式返还。
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本金×T日即期汇率×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如果掉期对手方如约履行到期交易且人民币基础资产中发行人、回购资金融入方及时足额兑付、偿还本息,投资者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为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如果掉期对手方违约,人民币基础资产中发行人、回购资金融入方及时足额兑付、偿还本息,客户只能得到理财本金,且本金为客户原始本金按T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的数额,投资收益为零。
如果掉期对手方如约履行到期交易,人民币基础资产中发行人、回购资金融入方出现未能及时足额兑付、偿还本息,客户获得美元本金,投资收益率为零。
如果掉期对手方违约且人民币基础资产中发行人、回购资金融入方出现未能及时足额兑付、偿还本息,客户只能得到理财本金,且本金为客户原始本金按T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的数额,投资收益为零。
收益案例分析:
四、费用说明与收取方式
若本产品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相应期限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超过部分的收益将由建设银行收取,作为本次产品的服务费用。建设银行不另收取销售费用和认购费用。
五、本金及收益兑付
投资者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途资金不计付利息。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
若掉期交易对手违约,到期掉期交易不能执行,客户面临汇差收益损失的风险,且产品到期本金体现为人民币。
若人民币基础资产发行人未能及时足额兑付本息,投资者面临收益损失的风险。
若人民币基础资产中短期债券回购的资金融入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本息,投资者面临收益损失的风险。
2.市场风险。当市场利率上行时,客户由于不能提前终止,因此面临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可能性,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预期年化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的权利,因此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的风险。
5.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其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求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的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应获得的收益的风险。
6.其它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产品管理人、产品销售机构等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产品的认购、申购、赎回无法按正常时限完成的风险。另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产生产品信息无法如期披露的风险等。
七、信息披露
中国建设银行将在每季度第1月7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以及本产品终止或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或发生对本理财产品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后的第 7个工作日在www.ccb.com披露本产品投资工具的市场表现、财务报表(如果挂钩资产涉及股票、基金)等相关情况,如建设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则将在终止日前两个工作日将《终止通知》在www.ccb.com公布。投资者应注意及时在上述网站上自行查询。
投资者同意,中国建设银行通过上述网站进行信息披露,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国建设银行每月7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后将理财产品上个月的账单备置于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营业网点,投资者可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及个人客户身份证或法人机构客户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等到营业网点打印理财产品账单。
八、特别说明
1.本说明书中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代表我行对投资者收益的任何承诺,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凡涉及本产品的利息计算均以单利计算方式为准。
2.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经我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时,或募集期届满,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不足500万美元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我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中国建设银行将于产品原定投资起始日当日将相关信息将通过网点公告或网上公布(WWW.CCB.COM)及时披露,并于原定投资起始日当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投资本金支付到投资者指定账户。
3.建设银行已经对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情况以及投资者的产品适合度进行了评估,并对上述评估结果向投资者进行了详细说明,投资者完全了解该评估结果。
4.投资者声明。投资者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后,即视为投资者同意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在募集期届满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约定的交易账户中扣收投资者认购的交易本金。投资者已经阅读本产品说明书,投资决策完全由投资者独立、自主、谨慎做出,投资者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
5.理财产品收益个人所得税由客户自行办理缴纳事宜,银行不负责代扣代缴义务。
九、其他说明
产品说明书需要与客户协议书一起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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