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价涨势一马当先的深圳市终于迎来重磅调控,深圳住建局周三发布八项措施以促楼市平稳健康发展,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三年;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七成以上;细化普通住房标准,还需新满足一条“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万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并做出解读称,通知提出的八项措施,涵盖了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是对该市既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化完善。
通知内容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优先满足刚需,有效遏制投机炒房;二是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确保精准施策;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深圳住建局指出,今年4月以来,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
新规适当调整户籍居民购房条件,规定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三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住建局称,近几年,深圳市落户即可购房,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供需矛盾,这对于早期已落户深圳并连续多年在深圳工作的市民也不公平。因此,在住房供需紧张背景下,适当收紧户籍居民购房政策,以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在差别化信贷政策方面,通知对首套且无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名下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而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在税收调控方面,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两年调整到五年。住建局称,近一年来深圳成交的商品住房中,换手率较高,该调整将对当前二手市场过热起到抑制作用。
**细化普通住房标准**
通知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细化,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住建局指出,深圳目前的普通住房标准只考虑了容积率和面积两个指标,从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偏热的情况来看,有必要增加价格因素,更合理地界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保障大部分群体对普通住房的需求,有效抑制非普通住房价格上涨。
通知称,对社会关注度较高、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热点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并根据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严控认购人数,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楼盘销售方案报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备案。
此外,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并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局称,下一步将加快构建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6:4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加大居住用地供应,今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平方公里以上,比往年增长一倍以上。今后新增土地将主要用于公共住房建设。
增加商品住房供应,今年新开工商品房1,200万平方米,是往年600-800万平方米的近两倍;下半年计划入市商品住房项目80多个,预计供应房源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超5万套。
同时,加大公共住房建设,今年建设筹集公共住房不少于8万套,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的目标。
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显示,5月深圳新房指数环比上涨0.6%,同比上涨4.9%;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百城房价指数显示,深圳6月新建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升0.03%。
来源:路透中文网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