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周二联合发布报告建议,将资管新规过渡期再延长两年至2022年;同时,把资管新规实施路径的中间目标直接放在理财产品的压缩上,而把复杂的资产处置留给各家银行自行决策。
该份名为“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报告并建议,2020-2022年每年压缩的比例不低于30%,2022年底压缩至零;同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包括现金管理产品在内的各类新产品监管标准,将资管新规发布后发行的不符合监管标准的“新产品”还原至老产品。
“老产品在压缩进度不低于上述最低监管要求的原则下,各行可根据自身的情况与监管部门协商,具体细节实行一行一策,但进度安排不得再突破统一的过渡期。”报告称。
报告并指出,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老产品压降的进度管理,均衡分布压力,对于未能达到进度的机构,及时采取惩罚措施予以校正。对于过渡期结束后的残存老产品,可以借鉴日本整治存款信托的经验,统一纳入存款准备金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管理。
在处置老产品的渠道方面,报告称,一是回表处置。银行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过渡期内的回表计划。对于老资产回表后需要补充资本的,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优先审批永续债、次级债和再融资。
第二,资产证券化。银行理财作为滚动投资投向重要基础设施等PPP项目的,可以转为公募基金基础设施基金的试点。同时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机构为私募证券的创制和发行提供投资银行服务。
第三,不良资产处置。将还有交易价值的表外不良资产打包推向市场。符合核销条件的老资产,应当回表及时处置,财税部门应当给予核销程序便利和税收支持。
报告强调,还应建立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对于失去持续经营能力或者表外业务酿成重大风险的机构,应当及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实现有序退出。对于主要是因流动性错配的金融机构,可以予以流动性支持,帮助机构平稳过渡。
**深化监管改革**
报告称,要按照金融业务类型设置对应的牌照。一般而言,从事间接金融的商业银行与从事直接金融的金融机构需要实施法人分离,需要设置机构牌照。资产管理业务一般会单独设置为一张牌照。直接金融牌照互相之间一般并不要求法人隔离,因此没有必要按照持有机构的类型对牌照再进行划分。
“持有同一牌照的机构遵循统一的监管标准。各类牌照都应当制定对应的监管标准。无论哪种机构,只要持有本质相同的牌照,就应当遵循统一的监管标准。”报告称。
对于以直接融资专业服务为主的机构应当以行为监管为主。应当结合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同场景,以为投资者最佳利益行事的原则,为核心为资产管理机构制定可执行、可监督的行为准则。
同时,分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的统一监管。对于公募资产管理业务,建议将新增的公募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统一为《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的公募基金业务管理资格。
二是,将新增的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法律身份统一为《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的公募基金。三是新增的公募资产管理业务统一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监管规则。
此外,还要调整和优化银保监会与证监会对公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分工,证监会负责所有金融机构的公募基金业务的资格核准和产品注册,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日常监管委托银保监会开展,证监会保留检查权和处罚权。
中国央行等部委2018年4月末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业内简称“自挂新规”),明确各机构资管业务整改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不过,今年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为稳定市场预期,资管新规过渡期预计将延期一年,对于特殊情况将特殊处理。
来源:路透中文网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