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会”召开在即,证券时报周二报导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提交的关于完善发展中国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建议指出,降低发债主体准入门槛、丰富债券市场投资主体、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债券创新力度等建议。
“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对发债主体的资格要求较为严格,更有利于大型国有企业和政府融资单位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许多中小企业难以满足发债条件,因此难以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这实质上限制了债券市场融资功能的发挥,也未体现按照市场利率配置资金的原则。”赖秀福称。
赖秀福表示,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受制于种种原因对这类债券的购买意愿不强,导致中小企业债券投资主体不足。
此外,他还认为,中小企业债券市场还面临着涉嫌违规的“高收益”融资工具游离于金融监管灰色地带的问题。由于债券市场进入门槛过高,市场的定价机制存在着结构性失灵的风险,资金供求严重失衡。
因此,他建议,在降低发债主体准入门槛方面,进一步降低发债主体的净资产、负债率等硬性指标,多引入相对性指标,转向关注企业成长性和创新型发展的软实力,重视企业的潜在价值,投资于“潜力股”。
在丰富债券市场投资主体方面,建议适度放宽对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要求,允许其购买低级别债券,同时可考虑发展专项投资基金作为高收益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建议比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政策,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债券投资的监管政策,如要求机构投资者对中小企业债券投资达到一定比例,或者在财政奖励及税收补贴方面对投资者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此外,可考虑将中国高收益债券(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范围限定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并取消私募债券合格投资者人数不高于200人的限制。
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方面,赖秀福建议,改进债券评级机制,逐步取消债券发行的强制评级要求,推动评级机构评级导向的重心从发行人向投资人转变,并鼓励市场采用双评级或多评级。强化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违约处置机制建设,完善债券违约处置的相关法规制度,降低司法救济的成本,提高债券违约处置效率;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专业破产法院,发挥仲裁和市场化调解组织等机制作用,切实保护债券投资者利益,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债券风险处置渠道。
此外,可考虑从发行模式、产品形式方面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债券创新力度。发行模式方面,可借鉴银行间市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进行创新,将多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整合,形成中小企业集合私募债券,统一发行。
产品形式上,可考虑在中小企业债券中引入可转股条款,明确在一定条件下债权可转化为股权,满足投资者在风险低于股权投资的前提下获得资本增值的需求,债权转化为股权可将中小企业债券市场与中小企业股权流通的场外市场联系起来,二者的紧密结合将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债券的流通性,使其具备更大的投资价值。
另外,也可考虑在中小企业债券中引入分级机制,进行结构创新,把中小企业债券与基金、理财产品、信托等产品捆绑之后,按照一定比例将产品划分为优先级、中间级和劣后级。优先级风险小,仅获得固定收益;中间级风险和收益均适中;劣后级风险高,可获得高收益。这样既可保障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和销售,又可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5月22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将于5月21日召开。
来源:路透中文网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