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最新发布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从信贷投放、体制机制建设、重点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考核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正式监管评价将从2020年开始。
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答记者问并称,其中,评价要素中的信贷投放情况包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信贷资源倾斜、小微客户细分、服务覆盖面等;重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小微企业续贷、授信尽职免责、金融服务信息披露等。
同时,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综合服务机制、风险管理机制、资源配置机制、核算与考核机制等;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包括信用信息运用方式、产品服务模式、服务效率提升、信用贷款及中长期贷款投放等;监督检查情况则包括规范服务收费、报表数据质量等。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每类评价要素下设若干项指标,监管部门对每项指标进行评分,并根据汇总后的综合得分,将评价结果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四个评价等级。
监管部门将把评价结果作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的评先创优、政策试点、奖励激励等的主要依据,优先选择或推荐评价结果较好的商业银行。若商业银行评价结果为三级、四级,监管部门将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加强监管督导。
办法并称,监管部门责令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整改的,在下一年度的小微金融监管评价中,应当重点关注其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违反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且整改措施不力或下一年度监管评价时仍无明显整改效果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可以对其采取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办法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最受冲击的小微企业成为中国各项金融监管政策的主要着力点。如中国央行上周五宣布实施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并将金融机构在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0.72%下调至0.35%,以继续促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
来源:路透中文网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