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位消息人士透露,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拟进一步放宽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条件,包括取消“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要求,以及大幅扩大能够享受注册便利的优质发行人范围。
“上周五协会召集了一个座谈会,也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主要内容是计划放宽(银行间市场)发债的一些条件,包括取消40%那个限制等等,”其中一位消息人士称,“之前公司债只能发一年及以上,现在可以发一年以内的了,对标协会的短期工具,所以协会想做些应对。”
消息人士称,交易商协会计划修订有关短期融资券(CP)和中期票据(MTN)的相关业务指引,取消其中规定的“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的发行规定。
他们还表示,以后发行人可能从两类变为四类,同时优化第一类企业的准入标准,计划将目前的第一类企业从目前的110多家扩大至300家左右,可以享受差异化的注册便利和简化信息披露要求。
另外一位消息人士亦表示,新《证券法》实施后,给银行间市场带来了压力,“(一年以内期限债券发行)这块蛋糕有人要来分了,协会也是想做些改变,维护自己的市场地位。”
路透查阅交易商协会网站相关业务指引发现,目前除超短期融资券(SCP)外,短融和中票的业务指引均在第四条规定“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业内人士指出,理论上超短融目前可以突破“净资产40%”的限制。
已于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删除了对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的表述,同时亦放开了一年以内期限的公司债发行。
“本来银行间信用债规模大出交易所很多,主要的一部分就是这些短期(产品),现在短期限的公司债可能带来了挑战,”消息人士解释称,“不管是出于疫情考虑,还是竞争考虑,对市场来说这都不是坏事。”
据上海清算所托管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短期限产品(短融、超短融)托管余额占托管总量(扣除金融债和同业存单)的比例接近22%。短期限产品是重要的债务融资工具种类。
路透暂未能联系到交易商协会对上述消息予以置评。
由于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暂未提及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故市场通常理解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不适用新《证券法》。
来源:路透中文网2020年4月2日